2025年5月21日,应我院邀请,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杨代雄教授为我院师生作题为“法律行为的构成与效力”的学术讲座。本次讲座由百家乐平台 院长陈光教授主持,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丁慧教授、副院长刘耀东以及武胜男老师、赵昭老师、部分研究生、本科生等师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。
首先,杨代雄教授以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对“法律行为”概念的不同界定为引,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我国民法中法律行为的定义。他强调,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,并围绕法律行为的构成、归属与效力三大基本问题展开系统讲解。杨代雄教授通过分析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,详细展示了四种法律行为的构成状态,并特别指出“决议行为”并非独立的法律行为,而是能够产生组织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。此外,他还从意思表示生效、到达和被了解三种方式,全面解析了法律行为的成立机制。
随后,杨代雄教授以生动风趣的语言,结合典型案例,分别剖析了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。他通过对意思表示“故意的不一致”和“无意的不一致”的阐释,深入探讨了意思表示不一致对法律行为的影响,并以“表意人的可归责性”“无需受领”“戏谑表示”等为例,将抽象的理论融入日常生活场景,令在场师生对相关概念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。最后,杨代雄教授系统介绍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,并通过合同合伙与股东会决议实例,引导大家思考“意思表示可撤销还是法律行为可撤销”这一核心问题。
讲座结束后,副院长刘耀东高度评价了杨代雄教授的学术造诣,并分享了自己在科研道路上深受杨代雄教授著述启发的经历。他强调,法学研究必须探究法律条文背后的理论本源,夯实基本概念,方能行稳致远。
本次讲座不仅为我院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,更激发了大家对法律行为理论的深入思考。